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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“优秀党员”的决定

2013年11月20日 12:00:36 访问量:320

海北第三高级中学

          关于表彰“优秀党员”的决定

  各处室、年级部:

    一年来,我校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,扎实工作,勤于奉献,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。为了肯定成绩,表彰先进,进一步发挥党员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,经全体党员民主选举和学校党委总支研究决定对刘延花、王福才、刘延云、刘兴元、韩占方5位同志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,并予以表彰。

   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,谦虚谨慎,再接再厉,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。同时,号召全体党员学习先进赶先进,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党员和群众,努力工作,为建设和谐的校园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谱写学校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。

 

海北州第三高级中学党总支

2013910

 

编辑:朵积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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