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北州第三高级中学
关于表彰“优秀团员”的决定
各处室、年级部:
在团州委的正确领导下,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学校团组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》精神,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,不断深化自身建设,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团活动,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,提高了教育系统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影响力,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。
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进一步激励各学校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,建功立业,经校团委综合评审,校委会研究决定授予智藏加布、吴玉芳、李英、马秀芳等4位同志优秀团员荣誉称号,并予以表彰。
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,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,谦虚谨慎,戒骄戒躁,珍惜荣誉,再接再励,在新的起点上乘势前进,再创新业绩。
海北州第三高级中学
二O一三年九月十日